本报讯 (雷建生)8月17日,邯郸市民邢先生来到市第一医院,取回了被医院多收取的500元鉴定费。至此,这起因为医院多收费引发的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7月初,邢先生的亲戚刘某与别人发生了冲突,刘某被打伤。经邯郸市公安局法医医院鉴定,刘某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刘某对这一鉴定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在邯郸市,市第一医院是被省政府指定的唯一一家人身伤害医学重新鉴定医院。在这里,刘某缴纳了800元的鉴定费,做了重新鉴定。
对于800元的鉴定费,刘某觉得有点高。他说第一次在市法医医院做鉴定才交300块钱,这回咋要这么多?他拿着发票投诉到市物价局。经物价部门查证,在已公布的收费标准内,只有医学鉴定(指初次)应收300元的规定,而省、市两级物价部门均没有制定医学重新鉴定的收费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市第一医院收取刘某800元的鉴定费显然不妥。于是,物价局除责令市第一医院退还多收取的500元鉴定费外,还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那么这个800元又是怎么出台的呢?据医院医务科的郑主任介绍,去年10月,市第一医院才被省政府指定为邯郸市唯一一家人身伤害医院重新鉴定医院,但相应的收费标准却没有及时出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参考外地市医院的收费情况收取了800元。郑主任表示,今后他们将严格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费,决不让患者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