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闻
本报讯 (张华)近日,临漳县法院审理4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法院从立案到审结仅用15天,某建筑包工头与农民工达成协议,立即给付所欠的4名农民工劳务费18845.80元。
包工头任某于2001年5月至2003年10月先后雇用农民工张某、李某等4人,其间给付了部分劳务报酬,尚欠18845.80元。张某、李某等4人将其告上法庭,临漳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法律规定的简易程序仅用15天就将4起案件审理完结,及时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