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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出问题经销商难脱干系

新乐的赵先生半年前买的手机如今出了问题,拿到售后服务部门去修理,但是都因没有了手机发票而被拒绝,他想知道,这种情况自己还能否找手机售后服务部门修手机。

石家庄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说,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另据了解,常见的手机欠服务的招式有以下几种:因手机更新换代比较快,商家便以无配件或已停产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由于目前手机质量的鉴定往往由各手机的售后服务自行检测,商家便以手机经检测无故障为由拒绝修理或认为是人为损坏要求消费者付费修理;销售商或售后服务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一旦超出保修期,便要求消费者付费修理;将问题手机返厂维修,而维修期限遥遥无期;手机送修后,售后服务拒绝按规定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手机经修理后,出现从前没有的其他故障,售后服务拒绝承担责任;修理后拒绝填写维修记录,以至再次出现问题后无凭证;出售手机时不提供正规发票,三包凭证不加盖公章,给消费者日后维权造成困难。

工商部门提醒,如遇到上述侵权行为,不要被销售商的种种“理由”吓住,要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及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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